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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

时间:2017-04-21 来源: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

 会上,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,该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分重要的党内法规。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提高党的创造力、

凝聚力和战斗力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 支部书记沙茂伟提到,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中明确指出: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,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。我们共产党党员都有行驶的建议和倡议权利,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。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。共产党党员有一份热,发一份光,形成集体智慧,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,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,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,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,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,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,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。

 沙书记讲到,我们党员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,按照党和《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,遵守党的纪律,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,维护党的团结统一,为党的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。

 出席活动的有党组成员:沙茂伟、陈晓军、王喜梅、刘印杰、王晓梅。

 列席人员:董珈硕、张婷。

 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陈晓军主持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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